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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旧机电进口代理

专业旧机电进口代理

专业旧机电进口代理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保证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安全质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机械安全、电气安全、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劳动保护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国家对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实施备案管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进口旧机电产品不予备案。进口旧机电产品未经到货检验或者经到货检验不符合我国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不得销售、安装和使用。

 

   万享洞察需求,通过对各方面资源的有效整合,加上大量的案例操作经验,能为客户提供较具优势的专业旧机电进口代理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装运前预检验、到货检验和监督管理。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

   是指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合同签署之前,向国家质检总局或者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所在地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统称备案机构)申请货物登记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的活动。

   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检验检疫机构对涉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和到货检验,并以到货检验为准。对需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的,备案机构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

   装运前免预检验备案书:对不需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免预检产品),备案机构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实施到货检验。

装运前预检验:

   是指进口旧机电产品在启运港装运之前,由检验检疫机构或者经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装运前预检验机构依据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旧机电产品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项目所进行的初步评价。

到货检验:

   是指进口旧机电产品入境后由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

监督管理:

   是指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用货单位销售、使用旧机电产品活动全过程的管理。

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

   为了对部分自由进口的机电产品的进口情况进行监测和统计,商务部负责全国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的管理工作,并会同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并公布《进口自动许可机电产品目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特区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简称为地方、部门机电办),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的管理工作。

   进口属于进口自动许可的机电产品,进口单位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应当向商务部或其授权的机构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

   列入《进口自动许可机电产品目录》的机电产品分为商务部办理的机电产品、地方机电办办理的机电产品和重点旧电机产品;也可分为招标产品和免招标产品。

   万享可提供以上各种级别和类别的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之申请服务。

机电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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